刑法判解 中華民國刑法 刑法判解 刑法 第361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加重其刑 刑法 第361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加重其刑 1.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 前一頁 下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