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37條 留置權之消滅(提出相當擔保) 上層分類:中華民國民法 分類:民法判解 列印 Email 民法 第937條 留置權之消滅(提出相當擔保)1.債務人或留置物所有人為債務之清償,已提出相當之擔保者,債權人之留置權消滅。2.第八百九十七條至第八百九十九條之規定,於留置權準用之。 前一頁 下一個